【资料图】
为了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考生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体检工作要求安排如下:
1.采用现场复试被拟录取的考生,在接到拟录取通知的第2日上午8:00-12:00(空腹,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赣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表》)自行前往赣南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体检,费用为140元,地址:赣州市章贡区京九路46号,门诊大厅1楼缴费,二楼202室办理体检事宜。逾期未去体检的,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2.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须在收到研招网发送的拟录取短信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单(2023年3月、4月间的体检均有效,格式为PDF或图片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拟录取学院+复试时间”体检报告])发送至拟录取学院邮箱,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体检项目:见附件《赣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表》中所列的体检项目(考生可打印体检表后去医院体检或提供表中所列项目体检报告,部分项目需空腹检查)。
3.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4.体检不计入复试成绩,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新生入学后需复检,复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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