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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下午2时许,临沭县公安局青云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王某报警称,自家店门口两只观赏性百灵鸟被人偷走,价值8000余元。接警后派出所执勤人员赶到现场,经初步勘察及走访取证,发现嫌疑人系两名戴帽子、口罩的男子,下午1时许将百灵偷走后乘摩托车离开。民警继续顺线追踪,发现二人驾驶摩托车最终驶向了莒南县。
4月1日,民警赶赴莒南进行走访调查,迫于压力,二人当晚偷偷回到案发现场,将受害人王某的两只百灵鸟送回了店门口,以为如此便能高枕无忧。虽然受害人的损失被挽回,但民警并没有放弃对嫌疑人的侦查,经过连续数日的摸排,最终锁定嫌疑人系莒南籍毛某、刘某。4月25日,民警将毛某、刘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3月31日当天,刘某、毛某二人来到临沭县买猪。在回去的路上经过王某店门口时看到一排鸟笼。二人一商量,便偷走其中两只百灵鸟,随后驾驶摩托车一起离开临沭。现二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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